长国土公发[2012]24号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404-136、137 宗地面积: 677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天波路、南至规划路、西至九台路、北至住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8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8日至2012年04月01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8日至2012年04月01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01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4月01日14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4月02日09时00分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出让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人数确定具体出让方式。截止到2012年4月1日11时,提交申请的竞买人达到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按拍卖程序组织出让活动;提交申请的竞买人不足三人的,按挂牌程序组织出让活动。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于2012年4月1日14时前将具体出让方式通知所有竞买申请人。
2、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申请截止时间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2012年4月1日11时整,我局将在2012年4月1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竞买活动,拍卖时间:2012年4月2日9时整。拍卖出让仪式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
(2)、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2012年4月10日11时整,我局将在2012年4月11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竞买活动。挂牌时间:2012年4月2日9时至2012年4月12日9时。挂牌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A 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12年4月12日9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举行。
本次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新的申请报价,原申请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视为挂牌申请人,原申请人和新申请人依申请报价时间进行有效报价。
3、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函》。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轨大厦5楼509室)
联系电话:0431-88517519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楼面地价进行报价和增价。
(3)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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