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土告字[2012]006号
经庄河市人民政府批准,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宗地编号: 大庄(2012)-10号 宗地面积: 49831.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站北景观大道东南侧、衣屯村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1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21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土地原状交付
起始价: 1121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4月0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16日14时00分
备注:本宗地使用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二)宗地编号: 大庄(2012)-9号 宗地面积: 42397.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站北景观大道东南侧、衣屯村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3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54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土地原状交付
起始价: 954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4月0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16日14时00分
备注:本宗地使用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6日至2012年04月13日到庄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6日至2012年04月13日到庄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13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4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庄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大庄(2012)-10号号地块:2012年04月06日09时00分至2012年04月16日14时00分;
大庄(2012)-9号号地块:2012年04月06日09时00分至2012年04月16日14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11-89830282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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