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国土资告字[2012]1号
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宗地编号: 新政(2012)1号 宗地面积: 16900.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政镇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9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起始价: 202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的规划用途住宅兼商业,其中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 2.竞得人必须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的规划参数、设计条件建设。
(二)宗地编号: 新政(2012)2号 宗地面积: 10721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政镇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8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00万元 起始价: 780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商业及五星级宾馆用地,其中用于修建五星级宾馆建设用地面积37196.9㎡,容积率≤0.7,建筑密度≤12%,建筑高度≤81m,绿地率≥45%;用于修建高层商住楼建设用地面积为51733.6㎡,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58m,绿地率≥35%;用于修建多层商住楼建设用地面积为1828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 2.五星级宾馆项目必须按照县政府确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商住用地项目必须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的规划参数、设计条件建设。 3.竞买该宗地另需缴纳五星级宾馆建设保证金48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16日至2012年04月05日到仪陇县教育局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16日至2012年04月05日到仪陇县教育局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4月0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4月06日10时00分在仪陇县新政花园酒店会议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按拍卖文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仪陇县教育局二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7222777、13219101959、13909076788
开户单位: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仪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88130120034236727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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