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储告字[2012]04号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G-59 宗地面积: 323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楚雄市紫溪镇箐上村委会大石铺村民小组、320国道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47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74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4月10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26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4月25午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帐户。保证金帐号为:552381641012015750898;开户行:楚雄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3、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工业用地具体产业类型和投资规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06日至2012年04月24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灵秀路路32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06日至2012年04月24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灵秀路路3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2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4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灵秀路路321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G-59号地块:2012年04月10日08时00分至2012年04月2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8-3242006 0878-3399808 0878-31599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楚雄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552381641012015750898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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