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国土(公告)字[2012]5号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2008#地块受让人须在地块外配建保障性住房5700平方米。配建房屋所需土地由县政府直接划拨给县房管局,受让人与房管局签订配建合同,并按合同和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保障房,房管局提供1000元/㎡的补助,房屋建成后产权归房管局所有。
宗地编号:12007宗地面积:5400平方米宗地坐落:高坦南路东侧、振兴路北侧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800万元
起始价:20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商服
宗地编号:12008宗地面积:6012平方米宗地坐落:龙山路南侧状元路西侧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200万元
起始价:156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宗地编号:12009宗地面积:921.6平方米宗地坐落:建设路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953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500万元
起始价:7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竞买12007#、12009#地块,申请竞买12008#地块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在历次拍卖中拖欠出让价款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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