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国土资告字[2012]013号
经寿县人民政府批准,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220宗地面积:12160平方米宗地坐落:寿县瓦埠镇南部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0.45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300万元
起始价:加价幅度:
备注:用途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用途:商住。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23日至2012年05月11日到寿县招标投标网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24日至2012年05月11日到寿县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5月1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5月03日15时30分在寿县招投标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登记
(一)竞买人可于2012年4月23日后登录寿县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sxzbtb.com/) 自行下载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扫描件, 出让文件扫描件原件存档。
(二)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7时(含法定节假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寿县招投标中心帐户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凭银行缴款凭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到寿县招投标中心一楼综合部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其他时间不接受竞买人报名),竞买人凭寿县招投标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同一号牌的竞买人进场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
(四)如2012年5月2日截止时,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将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竞买资格确认、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2年5月11日17时前。
二、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拍卖日期为2012年5月3日15时30分。
(二)挂牌日期为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14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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