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4[2012]14号)
14[2012]14号 2012-7-12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4 宗地面积: 3517.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市海甸溪北岸中段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等于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街巷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6.3931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该宗地现状地上有简易棚,宗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
起始价: 700.4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0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15日10时00分
备注: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2、市规函【2012】569号文确定:根据《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规划指标仍按市规用字(2010)27号执行,具体为: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配建机动车位125个。注:该宗地为街巷用地,无容积率,因该系统必填容积率,故填写容积率=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8月13日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8月13日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3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8月14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4 号地块:2012年08月03日09时00分至2012年08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宗地现状地上有简易棚,宗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足以支付的,则自动转为合同定金,余款自动转为出让金;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3、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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