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国土公发[2012]88号)
长国土公发[2012]88号 2012-7-13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61-133-10 宗地面积: 5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长春高新经济开发区102国道以西、广汇路以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50 土地用途: 科教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920万元
起始价: 192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0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宗地编号: 61-164-38 宗地面积: 249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北区丙十二街以东、北区丙三路以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57万元
起始价: 957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0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06日至2012年08月14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06日至2012年08月14日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4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8月15日14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61-133-10 号地块:2012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61-164-38 号地块:2012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12年08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1-8920758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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