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优惠?就上0352房网![登录] [注册]

国土部:严禁借基本农田划定 占耕地用于建设

2013-12-1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李建霞

摘要:中国国土资源部9日消息称,严禁地方借基本农田划定之名,为城镇发展或建设擅自占耕地。

  虽然中国已划定耕地红线,并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但近年来,各地以各种名义占用耕地用于建设的情形愈演愈烈。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逼近18亿亩的红线。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对基本农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特别强调,严禁地方借基本农田划定之名,为城镇发展或建设占用需要,未经批准修改规划,擅自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应予保留的耕地划出。严禁地方借机随意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说明》强调,基本农田划定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不得借机擅自调整规划。地方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不得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应当严格执行。要求各地在划定基本农田过程中,要依据《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规定严格执行,如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应依法定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此外,《说明》提出新划入基本农田的要求。新划入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为耕地,但四类耕地禁止新划定为基本农田。这四类是: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未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

  《说明》明确了基本农田建库基础数据和统计时点。要求各地以最新形成的2012年度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为基础,建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工作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工程。

(责任编辑:李建霞)

    上一篇:三四线城市土地市场黯淡土地出让总额大幅下降
    下一篇:国土二调结果将公布土改仍将保持用地高压管制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虚假房源请及时举报,一切房源交易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9-2013 0352fang.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0352房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352-7952202  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