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婚姻法新解对于女性有更多的不公,主要是缘于依照国人的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主要承担买房责任,女方一般出一些装修的钱或者其他生活用品,因此,婚姻法新解对于“有房一方”的保护也就自然而然主要体现在对男方的保护上。那么,为了寻求更多的“安全感”,颠覆“不公平”现状,越来越多的女性寄望晋升“有房一族”,寻求法律庇护。
情形一,以前逼女婿,现在为女买房护嫁,“丈母娘经济”新演绎。
随着婚姻法新解出台,比起以前逼迫女婿购房,今后女方家长更愿意拿出资金再为女儿另置房产,既可用作投资,也可保障“以防万一”;比起以前陪送车辆、家具、装修“费力不讨好”,今后女方家长更乐意直接分担购房资金,扩大女儿占房比例。
情形二,丰衣足食靠自己,未婚女性自己购房最有利。
当今社会离婚率高企,婚姻法新解对有房男方的呵护,使得男方离婚成本太低,相比男人,房子更保险,更安全。既然法律保护有房一方,女性也要争当有房一族,婚姻法新解逼迫独立女性理财方式大转变,未婚购房成为最保险最有利的投资方式。
情形三,公婆买房不算数,夫妻名下“二套房”。
婚姻法新解出台之前,大多数人拥有一套婚房即“安于现状”,房屋产权一般登记在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名下。婚姻法新解出台后,或有更多女性不满现状,购置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或自己名下。
婚姻法作为一部法律,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新解释出台后将会逐渐渗透到人们的价值观和日常生活中去,传统的婚嫁习惯、消费习惯、理财习惯以及购房理念,将会得到颠覆,尤其是婚姻中的女性,在更加严重的“不安全感”驱动下,对于自身拥有房产的依赖和需要将会加剧,由此催生的新的购房需求,将在一定层面为房价“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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