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消息,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但依然有1200万户家庭住在棚户区。同时,从现有情况看,部分安置项目质量也存在问题。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棚户区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的欠账问题,现在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有必要加快改造步伐。据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据了解,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有的存在安全隐患。
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住建部表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原因是商业价值高、容易改造的已基本改造完毕,剩下的大多改造成本高。从今年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供地计划落实受到影响,一些纳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不少地方改造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尤其是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难以落实,影响到已建成棚户区安置住房的交付使用;少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部分构件尺寸偏差较大,存在一些质量通病等。
据介绍,今后一段时期,中央政府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能够住上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各地要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各类棚户区改造,同时加快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住建部将继续研究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同时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努力加快改造进度。据了解,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综合媒体报道)
加快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国务院李副总理克强曾经多次强调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多次亲临棚户区考察,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棚户区改造的具体要求。反复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破解城市二元结构难题的重要举措,必须落到实处,抓紧抓好。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属于老弱病残人员,家庭生活大多十分困难,他们中相当一批人为国家建设作出过贡献,将自己的青春甚至一生都献给了祖国的建设事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先治坡再置窝”原则指导下,他们本该属临时性居住的棚户区,一住就是几十年,有的还几代同堂。居住条件差、人居环境十分恶劣,形成了城市“贫民窟”。这一历史欠账、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困扰着城市发展,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严重影响棚户区居民生活质量。
加快棚户区改造,不能找借口,更不能互相推诿、互相扯皮。无论拆迁难度多大、资金多么难筹集,都要千方百计加快改造步伐。住建部作为国家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当自觉履行职责,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无利可图的辛苦工作,肯定不会像房地产开发那样有吸引力和诱惑力,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需要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加快棚户区改造,需要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健全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策略,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1200万户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全国一分解相对数字就小多了。一定要抓紧重点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棚户区改造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定时定量坚决完成。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特别是动员开发商自觉参与这项民生工程,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作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重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形象,以赢得社会尊重。
加快棚户区改造,是破解城市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事关改善和保障民生,事关社会和谐与稳定,事关每个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社会综合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随着十八次大会的召开和新一届政府的履职,一定会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棚户区居民早日乔迁新居,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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