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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验房

发布时间:2013-12-20  来源:0352房网  点击:
 

1>. 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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