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资金监管升级 相关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

    2017-12-12 16:02:19 176 刘哲 0
  • 摘要:从今年6月12日起,我市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账户,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但仍有个别开发商不能及时将预售资金入账。面对这一状况,市房管部门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直至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为,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止。纳入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


           截至目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已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范围,监管企业总数达到25家,其中包括碧水云天·新河湾、满庭芳、星港城、锦瑞文源、建龙·鑫红苑、御河十号等楼盘。


           大同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未按规定使用预售资金、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逃避资金监管的情形,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暂停预售、网签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直至吊销预售许可证,下一步房管部门将依据上述法规予以查处。


           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不仅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烂尾房”的出现,更维护了大同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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