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平旺乡三井村城市棚户区将进行房屋征收!

    2020-06-17 10:29:29 561 谢明亮 0
  • 摘要:市民们注意啦!大同市政府发布了一则平旺乡三井村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公告,详细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市统一规划,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19]31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对已具备实施的三井村周边城市棚户区项目进行连片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旺乡三井村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征收(拆迁)主体: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委托具体实施征收(拆迁)主体:平旺乡人民政府、三井村村民委员会。


           三、项目规划范围:


           三井村东侧地块:东至北同蒲铁路、南临恒安新区、西至平德路、北临现状地物。


           三井村西侧地块:东至平德路、南临恒安新区、西邻三井市场东牛棚地、北邻三队地田间现有道路。


    范围图仅供参考


           四、项目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9月18日


           五、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六、“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七、根据原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告》的精神,自2019年6月29日起,凡在项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房屋装修等行为均不予补偿和安置,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携有效证件,于2020年9月18日前到平旺乡三井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征收。


           九、自2019年6月29日起,凡在项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村民未经批准种植树木、花草,建设蔬菜大棚、苗圃等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十、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折迁)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屋征收公告,地块大体位置已经为网友们标出,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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