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房产管理局提醒市民关于购买商品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6-30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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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重申:广大市民不得向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购买商品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二、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楼盘的实际建设情况,谨慎消费,预防买到空楼盘。
三、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不要听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消除侥幸心理。
四、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不得参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组织的认购、团购、选号、登记摸底、吸纳会员、办理IC卡等优惠活动,消除贪小便宜的想法。
在告知广大市民的基础上,我局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无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配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