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社局:缴费满十五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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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退休时,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够怎么办?这是读者曾先生近日咨询的事。
曾先生致电有关媒体反映,他妻子今年38岁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按照50岁退休算,退休时也不满规定的15年。如果不够15年能否领取养老保险?如不能又该怎么处理?
相关媒体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据了解,原来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采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余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办法处理。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缴费模式,个人缴费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履行了缴费义务,就应当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因此,《社会保险法》做了重大完善和拓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因此,曾先生的妻子大可不必担心,只要退休后再缴几年养老保险共满15年后即可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