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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部门获悉:试点县乡医师一体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14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古翔

摘要:13日有关媒体从市卫生计生部门获悉,为解决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师短缺问题,发挥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的作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市浑源县和大同县试点启动县乡医师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和考核统一管理。

  

  据了解,县乡医师一体化管理的医师编制数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核算,经县政府同意可由县级医院统一使用。经县编办同意后使用乡镇卫生院编制招聘的医师,由县级医院统一培养、统一使用,但县级医院必须选派同等数量和合适的医生常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县乡医师作为一个团队建设和管理。能正常开展临床工作的乡镇卫生院,由县级政府建立县乡医师轮换工作制度。从乡镇卫生院调配到县级医院工作的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师到县级医院只能接受培训、学习、进修,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乡镇卫生院的医师到县级医院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授予处方权或麻醉药品处方权。

  

  同时,县乡医师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做好疑难病例向上转诊的同时,县级医院将术后康复、住院治疗病情缓解后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转诊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治疗,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另外,在临床岗位上的县乡医师全部纳入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县级医院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需流动的原则,统筹调配、使用人员。遴选、培养乡镇卫生院具备条件的医师定期到县级医院,同时选择县级医院医师到乡镇卫生院轮换工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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