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7 来源:大同晚报 编辑:赵展新
摘要:春节来临,旅游、返乡潮交织叠加,大型庆祝活动、节庆促销活动、各类民俗活动增多,这一时期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1月份以来,全国共发生火灾1.6万起、死亡186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7.7%,其中因生产生活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达到7895起,占总数的49.2%。而我市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截至2月3日,全市共发生火灾67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0.1万元,虽然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但财产损失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10.93%。其中1起严重火灾是1月11日凌晨3时,在大同县西坪镇大塘路汽配城一商户发生,造成1人死亡。
春节来临,旅游、返乡潮交织叠加,大型庆祝活动、节庆促销活动、各类民俗活动增多,宾馆饭店、商场
市场、餐饮娱乐、
交通枢纽、旅游景点人员高度聚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将达到全年峰值,这一时期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火灾起数平均要高出平时的近两倍。针对冬季特别是夜间亡人火灾多发以及寒冷天气导致致灾因素急剧上升等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市综治办要依托网格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网格员落实火灾初期扑救、消防宣传、反馈隐患整改职责。二是民政部门要对养老院、福利院组织消防隐患互查,划拨专项资金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三是街道办事处要推动“微型站”
建设,为微型站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实现微型站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四是民政、教育、文物等行业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