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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 需配合解决国有土地房屋遗留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郎芸

摘要:大同市出台政策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从8月15日起,正式启动了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市民纷纷点赞!


       大同市出台政策在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过程中,地产业也需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同时迅速完善相关手续,为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监督严肃追责。


       目前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率先对首批明珠花园小区、永昌小区等10个住宅小区开展房屋权属登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相关房地产企业,希望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为购房者提供方便。否则,将依规限制新项目立项、招投标以及资质年检,并被列入社会信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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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作为一项惠民重点督办事项,我市从实际出发、立足释放政策红利,在解决百姓个人房屋产权问题上最大限度放宽,遵循尊重历史、理清原因、简化程序、区别对待,力争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力求把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财政局、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应当限制其对新项目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国土局不准许其参加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房管局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等手续;工商局负责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公示手段将失信企业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 免责声明:本页面展示相关文字、图片以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是对项目所做的示意表现,仅供参考,最终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图则;所涉及面积段均为预计规划建筑面积,最终计算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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