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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宝强事件风风火火的传遍了朋友圈,近日宝强上了一组照片,面容憔悴,谁能想到曾经被祝福的一对,最后会走到离婚地步;都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最爱的人在身边,但当最后不能在一起时,进行后续房产处分引发各种纠纷!那么,注意事项来了!大同共同房产申请登记时,要求夫妻必须共同到场!
夫妻在购买新房后做房屋登记时,过去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上不体现房产共有情况,导致隐形共有人长期存在的情形,这样当事人在进行后续房产处分时,极易造成登记困难,甚至由此引发种种纠纷。

房屋登记夫妻共同申请
为了避免后续房产处分产生纠纷,大同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要求夫妻共同申请。
房产证办理地点地理位置在御东新区市政务大厅二楼东区。电话号码为7982132、7982179。
共同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具体到房产共有人申请登记共同到场的法律依据,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婚姻法》第17条、18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第13条也明确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伴随着法律的健全完善,《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加之新版的房屋所有权证专门有一栏需要载明共有情况,故而申请人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进行登记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夫妻双方应本着相互忠诚、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弄虚作假或以欺骗手段进行登记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