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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人注意了!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要开始了!赶紧来看一看办理时间和缴费标准,据小编了解,2017年缴费将在原本基础上提高30元,办理登记和缴费已经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千万不要错过哦。
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各类应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和缴费从10月8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参保人员可在这个时间段在各街道集中为城镇居民办理医保业务。
据小编了解到,2016年大同个人缴费标准如下:普通成年人190元/年,普通未成年人50元/年,低保成年人90元/年,低保未成年人40元/年,低保60岁以上、成年重残、未成年重残个人不缴费。在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将有所变化,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50元,对于困难参保人员可通过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给予补助。

缴费和补助形式
2017年起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缴费将由190元提高到22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50元提高到80元。对于2016年前,大学生等个人按学制缴费且经办机构一次性收取后统一缴入基金专户的,缴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不再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补缴。
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到境外就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另外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目前,大同市城镇医保还可以异地进行医保结算,现在已与太原、朔州部分城市开通运行,年底本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与其他城市将逐步全部开通运行。另外,从2017年1月1日起,凡我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时,需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