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惊现疯狂退房潮 开发商六折优惠抚慰人心(2)
2011-09-1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双赢机构总策划师章惠芳也说,老业主要求退差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难以操作。购房合同对契约双方是对等的,应该从开发商是否履行合同内容上维护权益,如果合同中未注明降价会补偿类似条款,购房者很难寻求到法律支持。
联想到2008年的降价风波,章惠芳说,购房者的心态要调整,买到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才最重要,应该把投资房产放到次要位置。而且投资有风险,市场有一定的波动很正常,应该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等待楼市的调整周期。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钟说,能否退房或退差价,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约定降价可以退差价,属于合理诉请,如果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购房者要退房,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了,只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才能退房。
时至今日,万科一位当年经历此事的工作人员说,当年万科为率先降价付出了代价。不过作为开发商,呼唤业主也要有“契约精神”,房价有涨有跌,涨了不会跟业主要钱,跌了开发商也不会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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