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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泛滥 修订即将启动(2)

2011-12-08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已办理提取的,责令其限期退回违规所提款额;限期内未退回违规所提款额的,可以停止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直至退回违规所提款额。同时,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贷款人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一位律师表示,住房公积金是对公民住房权益的一项保障,因此个人需谨慎对待,切勿为眼前小利而丧失长远利益。有关单位或个人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关单位或个人为牟利而协助他人以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为其经营业务的,是虚构了法定提取公积金之事实,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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