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是地方政府核心
“房价控制目标是能够具体落实到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层面的。”前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称,2011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监察部把稳定房价工作纳入对各地督查和问责范围,“监察部可以按照制订、上报、公布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进行比照,对不落实的进行问责甚至处分。”他说。
虽然对于地方政府出台2012年城市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前述住建部官员未予明确表态,但是他向记者表示,2011年北京市政府出台并公布、实现的“稳中有降”目标,得到了住建部以及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各组成部委主要负责人的高度认可。
2011年,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要参考三项因素——城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和当地居民购房支付能力。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2012年的房价控制目标,依旧要根据这三项目标制定。
地方政府仍踌躇不定
记者了解到,姜伟新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强调,2012年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合理控制房地产信贷总规模,保持个人购房贷款均衡投放。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7日,北京年内新建住宅总套数为89421套,预计全年新建住宅签约率在9万套左右,同比2010年的11.1万套下调幅度达到了18%,而同比2009年的17.9万套下调幅度更是达到了51.7%——是限购威力的体现。
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地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中最为核心的仍是“限购”政策,因为这一政策直接锁定了市场需求的总量,从而对成交价格进行抑制。
实际上,与房地产热点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所直接连带的,便是限购政策。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情况,在有切实可行的替代性政策出台前,限购政策退出或者放松没有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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