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线拉客户 赚差价获利
听说董某神通广大能搞到回迁房,她的亲朋好友都来找她帮忙买房。男友李某也给她介绍朋友来买房。
董某对这些买房人介绍说,自己是北京嘉晖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可以办置换广渠门拆迁回迁房,每平方米从4600元到5200元不等,一居室20万,二居室25万,三居室是30万。
董某以北京嘉晖拆迁公司名义与买房人签订委托购房协议,收取购房款后打了公司的收据。董某以没有与开发商签正式合同为由,只给了中间人张某部分钱款。
2006年,有个买房人的亲戚郭某找到她买房。郭某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团结湖店店长,他陆续给董某介绍几个人买房。郭某与董某商定回迁房价格每平米5800元,他与客户谈好房价为每平方米6100元,董某收了房款再返给他差价款。
逃亡整容后 被警察抓获
董某与男友李某交往过程中,李某总是花她的钱,还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董某把数千万购房款借给了李某。2008年春节,董某与李某分手了。董某与李某的下属赵某成为了情人关系。她与赵某成立了新公司名为北京荣诚睿丽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她担任法定代表人,赵某是公司股东。董某以该公司名义继续与买房人签约骗钱。
2008年12月,赵某问起董某回迁房的事,董某说她找不到中间人张某,凑不上钱退给买房人。
在赵某和郝某的帮助下,董某逃往海口。听说有买房人已经报案了,郝某提醒董某做一下整容,还答应帮她办假身份证。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董某在一家医院做了整容,结果还是被警察抓获归案。
案发后,参与作案的郭某、赵某、郝某等人相继归案。检方对董某等人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董某伙同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郝某、赵某明知董某是犯罪的人,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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