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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4月9日,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从5月1日起,在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引入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并且规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条件。具体情况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全市缴存职工:
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性、互助性和公平性,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满足更多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普惠互助、公平共享”政策性功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经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在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将现行贷款额度作为基数,参考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情况,引入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计算公式:可贷款额度=现行贷款额度x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与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表:
二、规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条件
审核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时,由原政策的近三年内逾期次数连续未超过四次(含四次)累计未超过八次(含八次)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近三年内逾期次数连续未超过三次(含三次)累计未超过六次(含六次)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时间
调整后的政策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解读
目前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连续缴存年限挂钩(见表1)
表1借款人连续缴存时间与最高贷款额度对应表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了认定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时,用借款人连续缴存年限情况所对应的现行最高贷款额度(见表1),乘以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对应的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见表2),计算得出实际最高贷款额度(见表3)。
表2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与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表
备注:中心根据个贷率变化情况,按季度调整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并予以公示。
表3政策调整后借款人连续缴存时间与最高贷款额度对应表
例1.借款人张先生,单身,连续缴存时间为4年。根据借款人连续缴存时间与最高贷款额度对应表(表1),属于连续缴存年限3年 -5年(含5年)情况,原最高可贷款额度为50万元,因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97.61%,根据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与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表(表2),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那么张先生最高可贷款额度为50x09=45万元若张先生拟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45万元,不受政策调整影响。
例2.王女士,连续缴存时间为6年,其配偶王先生连续缴存时间为7年,属于双缴存职工连续缴存5年以上情况,原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现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x0.9=72万元;若王女士拟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72万元,不受政策调整影响。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以上就是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具体内容了!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35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