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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婚要挟丈夫卖房后携款逃跑法院判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13-10-2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摘要: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对于王某来说,妻子的举动有点让人寒心。因为婚姻出现危机,老婆以离婚胁迫丈夫卖房,拿到钱后却携款逃跑。丈夫起诉买房者,要求合同无效获支持。媒体20日获悉,房山法院审结该起案件,确认合同无效。

  丈夫王某诉称,自己在与妻子出现婚姻危机时,妻子以自己代理人的名义,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虽然妻子卖房有自己的委托书及视频确认,但是是基于妻子胁迫才做出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

  买房者陈某辩称,自己通过中介公司从王某妻子处买房,且其有王某委托卖房的手续,中介公司还通过视频与王某本人进行了确认,合同应当有效。另外,他无从知道王某与其妻子有矛盾。

  房山法院查明王某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屋,但未拿到房产证,该房为小产权房。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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