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程巨大 未来路仍很艰巨
发布时间:2014-08-2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早在7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已写入《物权法》,但因分歧较大,没有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近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的明朗化让很多人真实的感受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真的要来了。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个巨大的
工程,意味着将涉及十余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整合、统一到一个部门,必将涉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再分配,也不可避免要触及其他部门的实际利益,其难度可想而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直到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
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进入实质性加速。
从2013年11月确定建立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到今20143月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首次召开,到2014年5月不动产登记局正式
挂牌,到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再到近日国土资源部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可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在过去半年看起来势如破竹。
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社会舆论讨论比较多的是它会对
房地产价格、反腐等带来怎样的影响,事实上,对
房价或是反腐的影响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加值,而不动产登记立法的真正初衷是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这才是最重要的意义,在未来将会逐步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