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推房产新政:房子过户子女可随意定价
          发布时间:2015-01-0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郑州直系亲属
房产过户时,交易
价格可以自己决定。换言之,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可以减少。
 
	 
	    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是否确有其事?近日,媒体走访郑州市房管、税务部门发现,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时,交易价格可以自己决定。换言之,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可以减少。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郑州一套92平米左右的房子由父母过户给子女,如今只需交几十元,可以少交近9万的税。
	 
	    媒体来到该郑州市房管局西区办事大厅,发现地税受理窗口挤满咨询
政策的老百姓。
	 
	    “网上传‘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有没有这回事儿?”一位市民正在询问地税窗口工作人员。
	 
	    “有这回事儿。”他说,现在地税系统升级,老百姓想享受
新政策得等到1月8日。
	 
	    郑州市房管局西区办事大厅税务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老百姓买卖房产需要交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就是房屋的交易价格。
	 
	    “但是有一部分人为了偷税漏税,故意把房屋的合同价格写得很低。比如一套实际价值100万元的房子,他们在合同中把交易额改为20万元。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这样,就可以按照20万元的价格交税,从而偷税漏税。”上述工作人员说,从2012年4月1日开始,郑州市的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正式运行,地税部门通过评估系统为交易的房子核价,买卖双方按照地税部门定的价格交税。
	 
	    郑州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凡郑州市直系亲属过户房产的,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而是按合同中约定的
成交价交税。换言之,直系亲属过户房产不必按照税务系统的报价交税,可以自行报价。
	    近日,有一位咨询政策的市民感慨:“这个消息太好了,都有点接受不了。”
	 
	    郑州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除了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外,还有5种情况,房产过户可以不按照税务系统的报价交税。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存量房权属转移,以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存量
房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法律文书中没有载明价格的,应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依法拍卖的价格。
	    3.存量房曾发生火灾、凶杀、爆炸等重大事件导致低价出售的,应提供消防、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曾发生火灾、凶杀、爆炸等重大事件的证明文书。
	    4.存量房存在功能性结构破损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提供住建、质检等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
	    5.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