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出现业主因房价下跌主动断供弃房现象
发布时间:2014-08-07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杨晓敏
摘要: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出现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目前尚无更多数据显示,“弃房断供”成为全国普遍现象。但是,监管部门早已做出预警。
有媒体报道称,5月12日,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召开
住房金融服务
专题座谈会,讨论当前差别化住房信贷
政策。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是,为防止
购房者因为
房价下跌而断供,央行要求银行优先确保住
房贷款。
而在两周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也表示,“部分地区已出现
房企甚至业主违约,一些中小房企的资金链紧张,三四线
城市相关信贷风险需高度关注。”
某股份行杭州分行的人士认为,弃房断供只是比较严重的现象之一,房价下跌后有意见的业主非常多,有的
开发商迫于压力就会给出一些补偿措施,比如赠予车位或者返还一些
装修款。
业主自称“无力还款”
据了解,总部设于广东的某股份行杭州西湖支行近期起诉了同一
楼盘的三位业主,均已出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其所购房屋均是杭州昆仑之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昆仑之都)开发的以“公馆”命名的高档楼盘。判决书显示,2010年该行向业主章某某发放了310万元的贷款用于购买该房屋,贷款期限20年,贷款
利率为基准上浮10%。以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昆仑之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贷款发放后,章某某自2013年9月21日起便未按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本金,截至2013年11月尚欠银行贷款本金288万元,利息5万元。章某某违约后,银行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其诉至法院。2014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受理该案。
杭州并非个案
正如本文开头提及,江苏新沂市有多个农业银行起诉客户按揭贷款违约的案子,涉及不同的楼盘和开发商。比如,农行新沂市支行于2010年6月贷款42万元给姜某和韩某夫妇购买一套总价为60万元的住房,其中首付款为16万元,贷款利率为4.75%,贷款期限20年。截至2014年6月,借款人已经逾期3期,尚欠银行借款本金38.6万元,利息2.3万元。
总现价低于贷款本息?
杭州某地产的一名员工表示,根据不同
户型和楼层,上述公馆目前的
价格约39000/㎡,一套175平米的房子,总价格约在688万元。也就是说,目前一套175平米的房子,
市场价要低于4年前银行贷款的本息总额754.5万元。
还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人士表示,杭州的
二手房价下跌幅度小于一手房,二手房每平米跌幅约1000-3000元,而一手房最大跌幅在7000元,平均也跌了5000多元。
弃房不可取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因为房价下跌而“弃房”拒还银行贷款似乎并不可取。
北京市立圣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也表示,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以
房产作为抵押,业主贷款逾期不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后,如果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可以偿还贷款,法院通常会拍卖房产。拍卖所得的资金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第一顺位受偿。如果足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的,剩余的会返还给房主。如果拍卖得的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的,法院还会追缴业主的其他资产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