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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障房超额完成任务 结构优化成重点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10月13日,住建部对外公布,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72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和98%,完成投资10700亿元。2014年的任务量超额完成已无悬念。
 
    虽然尚未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公布第四季度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的时间节点。11月以来,河北省、北京市、安徽省、江苏省等多地公布已经提前完成2014年的任务量。
 
    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72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和98%,完成投资10700亿元。2014年的任务量超额完成已无悬念。
 
    对于2015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住建部要求三个不低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总量不低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量不低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量不低于棚户区改造规划确定的2015年计划规模。未来将有更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受益。
 
    然而,建设只是保障房工程的第一个环节。保障房的大难题还在后面,分配、监管和运行面临诸多问题。
 
    资金瓶颈仍是最大问题
    在目前经济下行、地方债务激增、政府平台融资能力下降的压力下,保障房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根据相关政策,可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财政资金包括地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等。
 
    当前地产市场低迷已然波及上游土地市场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7109亿元,同比减少20%。土地出让收入的锐减直接影响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应用。此外,在地方财政吃紧的形势下,新发债券所融通资金大多用于偿还旧债。
 
    资金不足仍然是束缚保障房市场正常开发的重要瓶颈,也让“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操作性面临考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除了财政补贴,各种渠道的资金筹集也在积极尝试。
 
    在市场人士分析看来,除了综合收益,保障房私募债对银行来说显然还有更深层的意义。“保障房私募债比纯粹的保障房贷款更容易得到市场认可。”据权威人士透露,国家开发银行现阶段讨论倾向是根据不同省市情况,以省级为单位,适当放宽申贷项目条件,从而降低申贷项目门槛,扩大支持项目范围。此外,在贷款期限上,也会根据城市经济基础以及信用度进行评估,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将贷款期限从10年延长至12年至15年。
 
    “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是必然选择。当前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其中商业房地产投资增速的下滑,对经济也造成了较大压力。但新的增长动力例如中高端制造产业化新增能力还需一定过程,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投资可在一定程度托住房地产增长。”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黄剑辉表示。
 
    保障房需优化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保障房是一项民生工程,国家层面抓的工作主要是开工、完工和分配问题。保障房分配只要保证公平的原则,可以适当调整标准。”而重要的是保障房的结构优化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即进入的门槛、覆盖的范围应该是动态的,可调整的。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的概念也是相对的,根据政府的财力、整个地区居民住房状况的摸底进行调整,定期公布。”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处长赵路兴建议。
 
    “回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政策酝酿出台
    一边是36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任务,一边是库存数额巨大的商品房供应量,如何在消化旧泡沫的同时不再催生新泡沫。中国房地产报记者11月26日从住建部权威人士处获悉,住建部正在研究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酝酿出台“回购或回租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
 
    “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是可以打通的。保障房通过回购二手房新房来解决,尤其在库存量过剩的当下,是可行之举。”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但“实际操作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是想做就能做的,需要酝酿一段时间。”顾云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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