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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福利分房停止十余年后,又回归了自然。中国住房的市场化改革发展到今天,的确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商品房土地财政的弊病,也有公共保障房供应不足的弊病。但从总体而言,目前的住房市场化改革只能完善,却不能完全倒转走回头路。
我们也承认,有些低级别的公务员住房压力很大,有些地方将他们与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一起列入公共住房体系,这都没有问题,是完善政策的思路。可一旦彻底改弦易辙,或明或暗允许公职人员获取“福利房与商品房巨大差价”的甜点,就必然加剧社会分配的不公,也影响权力掌控者调控商品房价格的积极性。所以,这不只是涉及到公务员的住房制度改革问题,更触及到当下的诸多住房问题。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这一消息注定要刺激公众的神经。到底是商品化住房的“有益补充”,还是某些权力部门开历史倒车“自肥”的变通手段?对于旨在“居者有其屋”的时代,到底是一道让一部分人先受益起来的馅饼,还是注定要成为一个拔不出来的泥沼陷阱?
在寸土寸金、几无新房可售的北京市中心城区,仍有一些人有其"特殊"购房通道:虽然周边商品房单价上涨到4万元/平方米,甚至5万元/平方米,他们还能享受到5000元至6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
这些人中,既有国家部委的公务员,也包括一些央企的职员。
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冲动,重新唤起。
可现实却是:当前大量福利性质的分房建房,都集中在依赖财政拨款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与公共财政有着千丝万缕关联的垄断国企,财务上很难说清,靠什么兑换很难说清,牺牲了多少纳税人权益很难说清,这些通常是遮遮掩掩的糊涂账。而如此福利分房获益的人,实际上并不是这个社会的低收入群体,甚至是这个社会最该有能力购买房子的人。结果是什么?就是越有能力的单位、越有权力的个人,就越能得到超低价格的利好房子,甚至成为见不得阳光的输送利益通道。
同时,当福利房成为一些部委、央企和地方公务员的“隐性收入”新通道、且饱受社会责难时,公务员的住房制度改革更显紧迫。
在中国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部委公务员是否还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分房待遇?政策通道是什么?
实际上,机关部委在建房、分房问题上一向态度谨慎,目前大多数部委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正如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赵丽霞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所言,一个国家对待公务员住房问题的态度,与社会经济理念密切相关,“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住房福利通常被理解为公务员工资的一部分,即实物工资”。
赵丽霞认为,如果中国内地能从“实物工资”的角度去理解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并从工资制度改革入手去解决问题,将有助于公务员的住房福利从“隐性”变为“显性”,从而增加透明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和谅解。
自1998年房改后,有经济条件和自有土地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也有自建教师住房;自有土地紧张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则多以"高校外迁"、"建分校"的名义,谋划获取新的划拨用地,其中不乏用于教师住宅的建设;此外,北京市政府为了解决高校教师住房问题,也在北京城的周边建设了一批专门的教师住房,如望京花园、育新花园、静淑苑小区等。
但逐渐与公众购买能力脱离的房价,以及保障性房源的紧缺,让公众对高校教师低价获取住房的"福利"遭受诟病。
一些支持“馅饼说”的人振振有词——既然国家满足不了民众住房的巨大缺口,让一些单位自己建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子,低价卖给大家有什么不好呢?最近多个地区的保障房建设,不就是这么鼓励的吗。这或许是“福利房回潮”合法化最有力的论据。可问题在于,这事儿是需要区分对待的。对于自负盈亏的纯粹市场化企业,愿意出资费力集资建房,降低成本解决职工居住问题,从社会角度似乎应该鼓励,这算是企业溢出社会效应的组成部分。
以"团购"的名义,分享城市公共住房保障资源也成为部分部委省地省力的做法。但在这股"福利房回潮"的冲动中,央企的动机似乎更强烈一些。#p#副标题#e#
6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东五环外侧的"金隅景和园"。在施工现场,多位工人均表示知晓此事,并且向记者指出3栋楼所在的位置。其中一位甚至还表示:"刚才还有农业部的人来看房。他的房子在5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科技部也已加入了"团购"福利房的行列。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东南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首科花园,"大部分房源都定向销售给了科技部员工"。
有熟悉内部规则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央企属于经营性机构,可以不断产生企业利润。"这个利润怎么花?一是对外扩大投资,二是对内增加福利"。由于当前对央企红利上缴的问题还存在不同意见,现实中,难免倾向于"自肥",提高员工住房福利即是一种主要表现。
2009年,中石油曾斥资20.6亿元团购北京市朝阳区"太阳星城"8栋住宅楼和2栋商用楼,外加2个地下停车场。
今年5月,国家审计署公告显示,在17家资源垄断型央企的财务审计结果中,发现了超发住房补贴、垫付住房集资款等诸多涉及部门住房福利的违规违纪问题。其中,三峡集团2007年曾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亿元。
这样的局面如果不加以制止,只能是“损不足而补有余”,越陷越深,鼓励企业分担住房责任的政策,率先被接近权力的单位变相利用。尤其是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超国民待遇”的补贴福利这些年一直饱受诟病,更有甚者住着政府提供的免费房,拿着高额的住房补贴,却屡屡爆出超低价格团购商品房的丑闻。在如此语境下,再默许他们依靠手头政策等资源便利,率先回潮获取“差价”利益,只会撕裂民众的不满情绪——会哭的鸟儿有食吃,绝不等于掌权的鸟儿有食吃,这是基本的权力伦理。
一语激起千层浪。"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市场差价,挑动了大众住房问题的敏感神经。一时间有关"变相福利"、"赤裸裸的腐败"等争议纷纷涌现。
公务员住房该不该划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内?如何消除近水楼台、与民争利的舆论嫌怨?再次拷问着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