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客在东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首付最低四成
发布时间:2015-12-07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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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周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从12月8日起将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异地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此次《通知》对东莞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进行全新调整,较之前更为宽松。《通知》显示,在东莞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外地客买房首付最低四成
此外,《通知》最吸引人注意的是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目前东莞执行的公积金政策是只有本地户籍职工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而更早之前曾试行过“珠三角8城公积金互贷”政策,不过并不包括深圳,此次调整后显然更为宽松。据了解,《通知》要求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东莞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同时,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从《通知》中可以看到,新调整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不再限制职工户籍,深圳、广州客等购房者可以在东莞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从12月8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视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