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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真正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市场需求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前提,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坚持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原则,根据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9.539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79.539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859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6.3030公顷,住宅用地23.96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60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334公顷,特殊用地0.466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商服项目、工业项目、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运输项目、住宅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充分兼顾2014城建规划和县域发展产业规划,以集约节约用地为前提,以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的合理布局。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长治县城建设总体规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70%以上;突出转型发展项目用地服务,优先安排转型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三)、促进推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积极促进批而未用土地的供应,通过多种渠道和调动多方力量,对批而未用项目用地申请人积极引导,提高已审批农转用土地供地率;合理确定出让宗地的规模,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工业用地出让严格控制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等土地利用指标,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建设多层厂房,确实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计划全局,坚持以县委、县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为工作主线,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确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保证供应计划有效落实。
县政府积极组织力量,指定专人对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情况进行摸底分类,逐宗逐项分析了解,查找未供原因,积极与住建局、计划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逐宗用地的城建规划,项目立项意见及环评情况,确实保证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备供地前期工作,为尽快进入供地程序做好准备。
计划实施中,我县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点项目供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尽快进入供地程序,以确保按时按期完成土地供应任务。
附:1、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供计划(公开出让)
2、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供计划(划拨)
3、长治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供计划(协议)
4、长治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5、 长治县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6、长治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