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六楼会议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9年第一批次地块2号地块:2011年11月01日08时00分至2011年11月10日16时30分;
2009年第一批次地块3 号地块:2011年11月01日08时00分至2011年11月10日16时30分;
2009年第一批次地块4 号地块:2011年11月01日08时00分至2011年11月10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须60日内一次付清。
(三)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四)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大道23号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联 系 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898-25590456
海南省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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