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宗地编号: 2011-13宗地面积: 36129.56平方米宗地坐落: 汾阳市城区(文峰路南侧、英雄南路以东,原公园内)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等于1建筑密度(%): 等于1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8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起始价: 1890万元加价幅度: 5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备注: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战时(灾时)人防(避险)、平时兼商用的功能,层数为-1层,层高为广场地下-6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1-08(9)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2011-10、2010-17、2011-13号三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企业、其它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1月17日到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2月07日到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07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17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2011-08(9)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2011-10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2011-13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最高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
(三)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
(四)该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需竞得人另行交纳。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六)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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