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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最为大同购房者“最纠结”的事情

2012-11-22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无忧

  近年来,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由公摊面积引出的话题也始终未断。

  公摊面积的计算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对于购房者而言,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房子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开发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开发商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摊面积部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开发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开发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正因为这样,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据市房管局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因此,这位工作人员建议购房者应在购房时向开发商索取公摊数据并查阅相关资料,更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让开发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其次,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最后,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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