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优惠?就上0352房网![登录] [注册]

房改部门:已经购买公有住房怎么办过户转让

2013-03-1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安静

摘要:受“新国五条”影响,许多市民急于为已购公有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进行过户转让,纷纷咨询有关政策。18日,就此向房改部门进行了了解。

  已购公有住房

  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改房补交土地出让资金进行产权登记后,仍按已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对待,房改房原购房人已经去世的,暂不办理。

  具体所需材料为:

  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出售通知书(看原件)。

  转让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的,需夫妻关系证明。如离异或配偶死亡的,需离婚证或配偶死亡销户证明(房改部门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在县、区参加房改的,需提供房改时的《大同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和《大同市公有住户出售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区房改办公章;房屋面积超标的需要提供相应职称资格证、聘书(看原件收复印件)或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原售房单位和县区房改办加注意见并盖章的《大同市房改售房产权转移备案登记卡》两份;其他需要的资料。

  已购公有住房

  上市办理需要相关材料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出售通知书(看原件)。

  原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的,需夫妻关系证明。如离异或配偶死亡的,提供离婚证或配偶死亡销户证明(房改部门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原购房人去世的,需提供财产公证书(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受让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在县、区参加房改的,需提供房改时的《大同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和《大同市公有住户出售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区房改办公章;房屋面积超标的需要提供相应职称资格证、聘书(看原件收复印件)或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原售房单位和县区房改办加注意见并盖章的《大同市房改售房产权转移备案登记卡》两份;其他需要的资料。

(责任编辑:0352房网)

    上一篇:李俊明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 落实推进十大工程
    下一篇:大同重点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坚持“六位一体”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虚假房源请及时举报,一切房源交易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9-2013 0352fang.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0352房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352-7952202  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