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字后交楼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行业惯例
2011-06-1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先签字后交楼签字后才准验楼,然后才发现房子存在不可接受的瑕疵,这让业主们觉得“上当受骗”。尽管开发商再三解释“签字并不意味着对房子的全面认可”,业主们仍然无法信任开发商,并要求往后的交楼程序改为先验楼再签字
业内资深人士则告诉记者,先签字再验楼确是房地产行业形成的行业习惯,目前国内地产商中只有万科采取先验楼后签字的程序,“先验楼再签字,会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尤其是对首次购房的业主,你让他先验再签等于是暗示他去寻找房屋质量问题,这样一来,大多数地产商也就不想揽这个麻烦了”。
5月29日,业主与开发商面对面协商时,除了提出装修质量的质疑外,还提到交楼程序问题。
刘天宇在5月30日明确表态:现在几乎所有的房地产项目都是这种(收楼)程序,这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行业长期发展形成的惯例。收楼的过程是持续性的,并不是说业主在楼下签字后就确认收楼了。业主在上去看完之后,要是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工作人员登记维修,如果实在不满意,选择托管钥匙等到维修完毕再拿都可以。
不知道这个行业弊病什么时候能改观,让房屋质量问题淡出民众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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