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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变身“低层住宅” 宿迁违建明目张胆进行

2011-08-08  来源:联合早报  编辑:宋羽欣

  “国家早就明确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可在宿迁却出现了两个豪华的别墅小区。”

  但是,宿迁群众向记者投诉说,在宿迁市湖滨新城范围内,有两个别墅小区,其中一个已经建成两年,另一个则在几个月前开工建设。网友质疑:为何国家规定在宿迁成为了“一纸空文”?

  日前,记者赶赴宿迁市湖滨新城,发现违建别墅小区确实存在。宿迁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官员们为这些别墅戴上了“低层住宅”的帽子。而记者从湖滨新城的政府网站、夏阳银湖花园小区的宣传广告中多次发现,他们在对小区进行宣传时,使用的均是“别墅”这一词语,湖滨新城的政府网站上甚至出现了“独栋花园别墅”这样的“华丽”称呼。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宿迁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均表示对此情况不是很清楚,并要求记者直接采访湖滨新城的相关职能部门。然而在湖滨新城的采访中,一些官员在回答记者疑问时也是遮遮掩掩,有的甚至明确表示“不知道”。一时间,关于两个小区土地使用、规划审批的合法性成为了一个聚焦。

  两个小区建的不是“别墅”而是“低层住宅”?

  8月4日,在湖滨新城管委会党工委,记者见到了负责人庄磊,他负责湖滨新城管委会相关媒体的接待工作。在他的协助下,记者采访了宿迁市规划局湖滨新城规划分局一位工作人员李松。

  “别墅和一类住宅用地没关系。”当记者提及“别墅”这个字眼时,李松这样回答记者。两个小区的用地是一类住宅用地,建的房子属于“低层住宅”。“不管是分类用地还是房屋分类中,都没有‘别墅’这个定义,国家层面也没有人给别墅下定义。”李松说:“我们也想找关于‘别墅’的定义,来作为我们平时工作的依据,但是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包括宿迁地方上,对此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标准。”

  李松介绍说,夏阳银湖花园、御湖澜桥挂牌时的容积率均为0.5,至今容积率并未发生改变。两个小区的用地性质均为一类住宅用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对用地进行划分,但是对于居住用地,具体怎么建、容积率等问题并没有定出相关的标准。

  在采访中,李松曾多次提到:“有些东西我也不太好说,我们局长不在家,分管局长也不在家,我只能把我了解到的情况简单和你说说。”“我们只是负责业务上的一些事情,大的事情我们也做不了主。”对于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李松并没有正面回答。

  不过李松坦言,尽管以前发出了很多关于禁止建“别墅”的《通知》《规定》《用地标准》等文,但都没有详细的划分。直至去年12月份,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居住用地容积率低于1.0以下的,不得进行挂牌。

  记者查询得知,根据国土资源部2010年12月19日晚发布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对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0、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要及时撤销。一旦发现存在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0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应及时责令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撤销公告,重新拟定出让方案。违反规定出让的,应责令立即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御湖澜桥的容积率是0.5,是不是意味着在去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之前,这个小区就已经通过了审批?”面对记者疑问,李松回答说:“应该是的。”

  然而直至201年1月26日,宿迁市规划局才将御湖澜桥的规划方案通过网络向市民公示,方案批前公示中贴出了御湖澜桥的设计方案效果图,从效果图可以看出,小区住宅分为“低密度住宅Ⅰ型”“低密度住宅Ⅱ型”及“公寓”三大类,其中还包括了一部分“商业”规划内容。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11年1月26日至2月16日。既然国土资源部在此之前已经有明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可在此之后,宿迁当地的规划部门还是在继续御湖澜桥的审批工作。

  之后记者向庄磊提出,需要向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庄磊称已经和有关的部门取得了联系,很快会派人过来,可在记者等待了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国土部门的人依旧没有出现。无奈下,记者留下了相关问题,请给予答复,庄磊表示,会尽快回应。

  直至8月5日,宿迁市宣传部一位张姓负责人联系到了记者,她表明会在当天下午给记者答复。当天下午,记者又多次联系这位负责人,她表示,湖滨新城管委会的相关部门还没有国土、建设、规划的审批文件,工作人员已经到宿迁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寻找文件,一旦找到会立刻给出答复。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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