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出台 “骗购”将处以重罚
2011-09-10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宋羽欣
近年来,由于转手存在巨大的寻租和获利空间,深圳保障房申请环节出现多次漏洞,“骗购”屡禁不止。成为保障房市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6月1日,深圳住房保障条例修改获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对这类行为祭出重拳:对不符合条件的骗购人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如果骗购人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则加处1倍罚款,达到20万元。
6月2日,《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明确规定,已分配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禁止上市交易,对根据相关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仅能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今后会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上市流通。同时,将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主要的保障形式。”9月2日,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表示,租赁型保障房成为住房保障主力的话,就要求政府建立公平和有效的住房保障轮候制度。
上一篇:盐湖股份发生混凝土倒塌事件 现已造成5人死亡
下一篇:限购令“疑云”加重观望 大企业趁机低价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