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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官风波又起再度传出坐拥两项僭建物绯闻

2011-12-13  来源:中新网  编辑:狄海霞

  12月11日最新出版的香港某周刊报道称,该刊记者在翻查全体问责局长和副局长住所的地契后,发现孙明扬位于跑马地菽园新台的大宅有两项僭建物,包括大厦最低层的住所其中一幅面向E座的外墙有僭建,凸出部分相信是房间的窗户,而外墙并加装了洗手盆。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僭建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有问责高官被传媒“爆料”指寓所有僭建物。教育局局长孙明扬证实,自己在94年购入的跑马地寓所有两项僭建物,又承认于06年接获屋宇署通知要求清拆,但由于有关的僭建物占地小且无实时危险,故当时未有清拆。

  94年购入时僭建物已存在

  两项僭建物大小相若,估计长约10呎,阔5呎。就此,屋宇署于06年向孙明扬发出清拆通知,但未获理会,故已于06年将该物业“钉契”,至今仍未获解除。又指屋宇署已将其物业“钉契”,对他已是一种惩罚。他续指,已委托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办商,按法例于12月12日将僭建物拆除。

  孙明扬12月12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主动会见记者,回应是次僭建事件。他说,自己于94年购入该寓所时僭建部分已存在,当时并不知道那是僭建物。直到06年4月,屋宇署向他发出通知,要求他在2个月内将地下庭园的两项加建部分拆卸。

  他续说,由于加建部分用作放置杂物及洗衣机,所占面积不大,且无实时危险,加上已存在10多年,故他当时没有将之清拆。期限过后,屋宇署于同年6月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将有关的清拆通知,在土地注册处针对他的住所进行注册,即所谓“钉契”。

  承认应以身作则实时处理

  孙明扬承认,自己应更主动和及早处理问题,尤其他曾经作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必须以身作则,就算僭建物无实时危险,在收到清拆通知后,亦应实时处理,又强调会彻底遵守屋宇署在今年4月就处理僭建物的问题订立的新政策,昨日亦已委托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办商进行跟进,并按照法例的要求,今日会立即进行清拆。

  就有记者质疑他是因传媒报道才采取行动,孙明扬强调:“并不是这样,因我当时的理解是屋宇署会根据情况要求我清拆,并会有清拆令。”至于会否引咎辞职,他则指,自己已采取实时行动,鉴于所占的范围不是很大,只是几十呎,12月12日会实时进行拆卸工程。

  香港屋宇署在回应事件时表示,署方是在05年9月接获投诉,派员视察后,发现包括孙明扬的单位在内,有几个单位都有僭建物,但无结构危险,亦无影响楼宇结构或妨碍走火信道,并不属于需要实时取缔的类别,其后于06年4月向业主发出警告通知,再于两个月后将物业钉契。署方强调,会再派员视察有关僭建物,并按现行政策执法。

  被问及是否担心被指知法犯法或被认为诚信有问题时,孙明扬只称,自己确实应更具敏感度,并应以身作则:“当时我应该敏感度高一些,应该以身作则,在这方面做得更好,但我没有做到。”不过,香港多个政党表示孙明扬当时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质疑孙明扬此举“知法犯法”,打击特区政府威信,应当公开道歉以至问责辞职。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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