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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管局完善管理 房价套上限价“紧箍咒”

2012-10-1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诗诺

  10日,武汉市房管局公布一系列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其中首次明确,各楼盘预售前每套房屋价格要备案,备案价成为签订合同时的最高限价。并要求今后竣工的楼盘需强制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

  市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经备案后,每套房屋的拟售价格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最高限价,并在销售现场公示,卖房时不得超过这个价格。如果预售方案里的房屋信息、价格等要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有了价格上限,开发商就不能随意漫天要价,把价格定得超过片区价格很多;也不能随意大幅度涨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果市民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

  房款进入政府监管项目

  以前购房者付了房款后,房款直接进入开发商账户,一旦开发商资金断裂,容易造成烂尾楼。

  从本月起,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楼盘,预售资金将纳入监管。房企取得《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证明》后,要办理预售资金监管手续,与银行、市场管理中心一起签订三方协议。房款将进入监管账户,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分步拿钱。

  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只有如实完工,才能拿到房款。即便“跑路”,其在监管账户的钱也足以开支剩余工程。购房者就不会碰到烂尾楼了。

  强制竣工交付使用备案防“楼脆脆”

  市房管局最新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前,应申请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的,不得办理商品项目初始登记,也就是整个楼盘的“大证”。没有“大证”,购房者的房产证自然也办不了。

  强制竣工交付使用备案,从源头上防控未经各监管部门专业审验的问题房屋投入使用,杜绝不良开发商逃避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降低“楼脆脆”产生的概率。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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