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6月28日起,上海今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拉开序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士今天明确,此次将执行新的准入标准,即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实施范围将从原来的13个区扩大到上海所有区县,今年将首批受理约3.3万户。
上海卢湾五里桥街道办事处内,不少居民在咨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情况。“我单身的孙甥女有希望自己买经适房了,不必和老外婆以及我们夫妻俩挤在40平米的老工房里了。”郑先生告诉记者。
2009年6月,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由市政府正式颁布。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一手抓重点工作推进,一手抓房源建设。2009年12月,徐汇、闵行两区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为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2010年8月和2011年3月,市政府先后两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并部署按照 2010年和2011年不同的准入标准,今年分两批开展集中申请审核、摇号排序以及选房购房工作。在房源建设方面,通过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近两年本市不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经过市、区各方面共同努力,截至5月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1120余万平方米,至今年底可供应房源预计达到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上海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集中申请供应工作在10个中心城区和闵行、宝山、青浦共13个区开展,执行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的申请准入标准。自去年四季度启动至今,13个区的申请受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经统计,全市累计接待市民政策咨询约11万人次,正式受理约3.3万户家庭。申请家庭户数较多的为杨浦、普陀、闸北和虹口等区。
随着第一批申请受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市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考虑到各区启动第一批申请受理在时间上有先后,工作进度不一,为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稳妥处理好两批次申请审核、轮候供应的工作衔接,全市各区(县)将分步开展第二批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卢湾于昨天首先启动,黄浦6月30日将“跟进”,下半年内所有区县启动申请供应。
为有效扩大政策覆盖面,除执行新的申请准入标准以外,市政府有关部门梳理了第一批申请审核中市民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尤其是优化住房面积核查的操作办法,计划在第二批申请供应工作中施行,合理解决申请家庭他处住房面积核对、集体户口和空挂户口家庭的住房面积认定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由于今年两批次申请供应的工作节奏较为紧凑,为保证房源供应配售的公平合理,参与今年两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的13个区将根据两个批次的审核结果,分别组织两批次摇号排序、选房购房活动,保证符合2010年标准的申请家庭排序在先、选房购房在先。同时,第二批市统筹房源的供应调配和定价方案已在抓紧制订之中。房管局人士还表示,根据今年首批经适房的申请供应情况来看,第一批可供经适房房源量较充足,剩余部分房源会在第二批申请供应中优先使用。
另外,针对第一批申请中出现的极个别恶意瞒报、虚报材料的现象,房管局重申将予以处分,包括5年内不得再申请经适房等。同时提醒道,保障房申请供应将与市民诚信体系相挂钩,如有恶意瞒报、虚报的,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上海市房管局透露,除执行新的申请准入标准以外,市有关部门还将优化住房面积核查的操作办法,计划在第二批申请供应工作中施行。对于第一批申请受理工作中市民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房管部门将予以合理解决,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包括申请家庭他处住房面积核对、集体户口和空挂户口家庭的住房面积认定问题。
据介绍,关于空挂户口即所谓的“袋袋户口”住房面积认定问题,房管部门解释道,若是由于动拆迁等原因,户口一直带在身边,没有“落地”,只要该户口在成为“袋袋户口”之前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只要户口“落地”,即可在新一批的经适房申请供应中,连续计算户籍年限。而集体户口的问题,指的是一些申请人的户口先是落在人才中心,后又转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上,在新一批经适房申请中,集体户口的落户年限可累计计算。
另外,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庞元透露,明年上半年,经适房准入标准还将逐步放宽。届时,上海的大龄结婚户将逐步成为经适房的购买对象,“因为家中孩子谈婚论嫁时,是家庭最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时候。”庞元表示,上海经适房的政策设计,就是要让老百姓尤其是青年人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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