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兵团建设局获悉,2012年,新疆兵团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17万户,南疆三地州困难及边境团场每户最高补助4万元人民币(每户按5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补助800元)。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13.3万户(包括廉租住房10.8万户、公共租赁住房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0.3万户、限价商品房0.2万户),实施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1万户,新增租赁补贴0.6万户。
据新疆兵团建设局副局长郭勇介绍,新疆兵团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国家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有两种:一是腹心团场每户补助2.5万元(每户按5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补助500元);二是南疆三地州困难及边境团场每户补助4万元(每户按5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补助800元)。
对公共租赁住房,未明确具体的补助标准,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加大,新疆兵团将公共租赁住房的补助标准与廉租住房保持一致,基本确定为每户2.5万元。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国家只给予优惠政策,没有补助资金的支持。
据悉,2011年,新疆兵团实际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18.6万户(其中“十件实事”17.4万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05%,建筑面积1240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3.3万户,完成投资1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获得中央各类专项补助资金47.8亿元,是前三年国家补助资金总和38.28亿元的1.25倍。
“十二五”期间,新疆兵团计划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50.8万户,其中保障性住房达38.0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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