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市国土资源局介绍,2012年将重点推广市区城镇个人土地分割登记证的发证,六城区年内将对40%以上本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完成分割登记,并发放“小土地证”。
“‘小土地证',全称为《城镇居民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是指居民每套楼房在一宗地内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一套住房,不仅要领《房屋产权证》,还要领’小土地证‘.否则,房地产权就不完整,业主一旦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纠纷,难以维权。”市国土资源局介绍,居民要办理土地证,就必须先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取得分割证。
据介绍,“小土地证”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城镇商品房、集资房等。为了方便市民办证,去年起,市国土资源局已将该业务下放到六个城区的国土分局,人们可到所在城区就近办理。
为了加大办理力度,我市现已出台相关暂行办法,开发单位在取得竣工房产初始登记证时,应同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否则将暂停单位的其他一切土地手续的办理,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此外,该局还针对办理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明确了解决办法。比如,原由开发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现因开发公司解散、营业执照吊销等原因无法找到的,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申请办理。企业破产的,可由企业破产管理人或原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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