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0352房网 > 楼市政策 > 住宅项目须配物业办工用房

住宅项目须配物业办工用房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今后,开发商在编制住宅项目的建设方案中,必须明确物业办公用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办公用房。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关于完善建设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月16日起施行。市住建委此次要求,去年10月1日之后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开发商在编制建设方案时,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必须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经完成建设方案备案的,如果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不符合标准,要进行变更。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更多>>热门楼盘
  • 楼盘
  • 区域
  • 均价
Copyright © 2010-2019 0352fang.com. Powered by 0352房网 大同市触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352-7915556   业务合作:0352-7915557   客服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   晋ICP备13007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