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交出了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答卷。南京版100余字,贵阳版100余字,长沙版甚至不足60字……细则中既未提限购、限贷,也不提“20%个税”,只交代一句笼统的房价控制目标。与此相比,“北京确实拿出点东西了,相对严格一些,并且可操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
与广州、南京、杭州等城市笼统地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的“限涨令”相比,北京市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不仅提到了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还提出将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逐步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这个措施如果实施,对市场的震动不亚于卖房收20%的个税,而且肯定会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
此外,北京细则还规定,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这表明,北京楼市限购政策升级,限购已经从外地人口转向了户籍人口。
同时,对于“20%个税”的执行,北京市也走在了其他城市的前列,细化了征税举措。
北京细则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此举,与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简单概述或合肥、成都、石家庄等大部分城市避而不谈“20%个税”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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