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按规定,房屋间距与房屋高度的最低比例是1比1,因为房子的间距直接影响着居室采光、通风、视野和绿化,而有的房地产公司为减少成本、追求利润,随意缩小房子的间距,会给居住者带来许多不便,同时房产内在价值也相应降低。购房者千万要看清购房合同。
对策:对照购房合同,发现问题,立即找开发商理论,或者向当地开发办举报。
5、空手套“白狼”
一些本不是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或者以前是做装饰业务的人,稍微了解了房地产方面的知识,知道其中的丰厚利润,于是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然后挂着国有或合资的大牌子来掩人耳目。还有一种现象,个人所有或个人承包公司,挂靠在某大型公司的名下,建设资金完全靠购房者预付的购房款完成楼盘开发。
危害:这样的公司往往在后期资金不足,无法按期将房子交付使用,购房者买了这样的房子,将会麻烦不断。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摸清开发商的背景,查明其主管部门、注册资金及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格证书等情况。
6、自己的房子自己买
“自己的房子自己买”是抬高房价的方法之一,楼盘预售时,公司的资金非常紧张,这时候开发商买下一些相对好销的房子,甚至整个“雪藏”几个单元甚至一整幢楼,对开发商来说,不仅可以用微弱的利息套现,而且在楼盘销售的中后期抬高房价。
具体操作方法是这样的,开发商开出假的销售单据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让他们作为房屋的购买者,并把房屋的价格尽量抬高。因为银行放贷给个人购房的利息极低,首付不高,每个月的还款更是有限,而只要开出发票,银行就会把这套房屋的全款打到开发商的账户上。
楼盘做好后,开发商只要到银行办理一下退房手续,楼盘就又可以上市出售了。这时,楼盘配套齐全,各种功能具备,房价远远高于刚开盘的价格。而开发商这样既套了现金,方便了自己开发房子,楼盘又卖了好价钱。
7、在面积上做手脚
在面积上做手脚是开发商的小伎俩,他们在套内面积缩水,分摊面积搞误差。购房者入住后才发现总面积比合同上标明的差了很多,还有的整体面积相差无几,但在具体的结构上做了手脚。
另外,开发商会将居民委员会、会所算入购房者的住宅面积或共摊面积。
危害:无论是面积缩水,或者面积增加,都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
对策:如果用卷尺丈量,发现面积缩水,可以要求测绘部门进行重新测绘。对于将不该算进面积的地方,开发商算了,购房者可以据理力争,或者向开发部门反映。
8、安排“房托”买房子
这是以前开发商经常玩的套路。安排“房托”买房子,就是开发商找一个“房托”,来买开发商的房子,然后进行倒卖。当然,这些“房托”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所得的利润都会进开发商的腰包,即使不进开发商的腰包,这个肥水也不会流进外人的“田”里。
安排“房托”倒卖自己的房子,操作方式比较简单,有一些开发商可以说是“玩”得非常熟络,一套户型比较好的房子,会安排“房托”转手几次,房子价格涨得离谱。
比如一套房子最开始18万元起卖,“房托”买后,转手把房子卖给另一个“房托”,这时,价格达到23万元。这个“房托”也不会真的要房子,他会立即把房子转卖给下一个“房托”,达到28万元。这个“房托”如果把房子卖给真正的购房者,价格绝不会低于28万元,有的达到30多万元。这其中,经“房托”操作后,房价涨了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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