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写道:“对门市房中永久性建筑,按照常委会定的无依据颁发的房照,谁发照谁负责收回,由纪检委牵头成立清查小组。但在实际落实中有较大困难,一是当事人已经退休;二是该地区(元宝乡)乡建档案被盗,居民持有的房照是唯一凭证,吊销依据不足,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由此可见,刘占学、杜连贵的房屋产权证是“按照常委会定的无依据颁发的房照,谁发照谁负责收回”,且“该地区(元宝乡)乡建档案被盗,居民持有的房照是唯一凭证,吊销依据不足”。
记者手记
庆安县的拆迁秘诀:“灭失”与“在途”两手硬。灭失: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
刘占学、杜连贵的房产灭失是由庆安县政府违法行政造成的,因为他们的房屋产权证现在依然合法有效。“灭失”刘占学、杜连贵的房产,在庆安县不足为奇。但是,“在途”手法的灵活运用实在出人意料。
如果庆安县政府的第三个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还会有第四个决定书,再错再发。就算刘占学、杜连贵有愚公的精神,几个回合后,他们面对的只怕是现任庆安县领导们的“儿孙”了。那时,阑珊处的“高手们”会兴高采烈地讲述自己的手段——庆安县的拆迁秘诀:“灭失”与“在途”两手硬。
难道说,庆安县政府真的不懂法吗?
“在途”一词是一位资深律师用非法言法语对本案的点睛:3个决定书让刘占学、杜连贵忙了3年多,不过,县政府的形象工程一点都没耽误,对两人房产灭失应负责任的人还有了坚固的盾牌:“法律怎么说咱们怎么办。”一个“在途”让庆安县政府的政绩、形象双丰收,连一点儿麻烦都没有。可法律呢?难道庆安县政府视法律为儿戏,难道就这样强拆,没有一点法律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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